4.2 卫生指标:符合GB 2716规定。 4.3 本产品不得掺有其他食用和非食用油、矿物油等。 5 检验方法5.1 比重:按附录A(参考件)测定执行。 5.2 折光指数:按附录B(参考件)测定执行。 5.3 碘价:按GB 5532执行。 5.4 皂化价:按GB 5534执行。 5.5 透明度:将盛试样的比色管放入规定温度(食用精炼棕榈油50℃,食用精炼棕榈液油40℃,食用精炼棕榈硬脂60℃)的水浴锅中,静置24h。按GB 5525执行。 5.6 气味、滋味:按GB 5525执行。 5.7 色泽:将试样在52.5±2.5℃温度下,按GB 5525执行。 5.8 水分及挥发物:按GB 5528执行。 5.9 杂质:按GB 5529执行。 5.10 熔点:按GB 5536执行。 5.11 酸价:按GB 5530执行,其中取样量改为10g,氢氧化钾标准溶液浓度改为0.05mol/L,平行检验结果误差改为0.04mgKOH/g。 5.12 不皂化物:按GB 5535执行。 5.13 过氧化值:按GB 5538执行。 6 检验规则6.1 产品出厂、交货必须进行检验,检验样品应妥善保存一个月,以备复检。 6.2 本标准的特征指标需要时进行抽检;质量指标全部项目检验;卫生指标按GB 5009.37执行。 6.3 检验取样方法按GB 5524执行。 6.4 检验结果中质量指标有一项不合格,就不能采用本标准的产品名称。 7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7.1 标志 食用棕榈油产品标志必须符合GB 7718规定。 7.2 包装 包装容器必须专用、清洁、干燥和密封,应符合食品卫生和安全要求。 7.3 运输 运输中要注意安全,防止渗漏、污染和标签脱落。 7.4 贮存 贮存应在低温、干燥和避光处,防止产品变质。 附 录 A比重测定法(参考件) A1 仪器和用具A1.1 比重瓶:25mL或50mL(带温度计塞)。 A1.2 超级恒温水浴锅:温度精度±0.2℃。 A1.3 吸管:25mL。 A1.4 滤纸。 A1.5 分析天平:精度0.0001g。 A2 试剂A2.1 乙醇、乙醚。 A2.2 无二氧化碳蒸馏水。 A3 测定A3.1 用洗涤液、水、乙醇、水依次洗净比重瓶。 A3.2 测定水重:用吸管吸取已煮沸30min并冷却至20~23℃的蒸馏水,沿瓶口内壁注入比重瓶,插入带温度计的瓶塞(加塞后瓶内不得有气泡存在),将比重瓶置于25±0.2℃恒温水浴锅中,至比重瓶温度计达到25℃并保持20~30min不变后,取出比重瓶用滤纸吸去溢流管溢出的水,盖上瓶帽,擦干瓶外部,约30min后称重,质量为m1,准确至0.0001g。 A3.3 测定瓶重:倒出瓶内水,依次用乙醇和乙醚洗净瓶内、瓶帽和温度计塞上的水分,用干燥空气吹出瓶内残留的乙醚,并吹干瓶内外,然后加塞和瓶帽,称重,质量为m0,准确至0.0001g。 A3.4 测定试样重: 将试样在规定温度(食用精炼棕榈油50℃,食用精炼棕榈液油40℃,食用精炼棕榈硬脂60℃)下使之完全熔化,待冷却到比规定温度低2℃时,用吸管吸取熔化后试样,沿瓶口内壁注入比重瓶,插入温度计的瓶塞(加塞后瓶内不得有气泡存在),将比重瓶置于规定温度±0.2℃恒温水浴锅中,至比重瓶温度达到规定温度,并保持20~30 min不变后,取出比重瓶。用滤纸擦净溢流管溢出的试样,盖上瓶帽,并用脱脂棉依次蘸乙醇、乙醚擦净比重瓶外部,约30min后称重,质量为m2,准确至0.0001g。 A4 计算结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