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 卫生指标 按 GB 2762~2763及有关食品卫生的国家规定执行。对产品的检疫,按国家植物检疫有关规定执行。 5 检验规则与方法5.1 每一等级的果实必须符合该等级标准。其中任何一项不符合规定者,降为下等级,不合格者为等外品。凡是药害、冻、黄熟蕉、浸水蕉一律不收购。 5.2 条蕉收购后,须要竖直,轴尾向上,轴头向下,只准放一层,不允许叠堆乱放,并及时加工、包装。 5.3 成件商品送到收购站,应按规定的堆码方法,存放于指定的地方。点清件数,并进行外包装和标志检验。 5.4 取样:取条蕉或每批件数的10%,必要时酌情增加或减少取样比例。所取样品仅供重量和质量检验。 5.5 重量检验:条蕉以缺(片)称重,求计重量。成件样品检验净重。 5.6 感观检验:对样果逐条逐梳进行检查,按照本标准规定将果实形状、皮色、长度及伤病害等逐一检验。 6 包装要求6.1 包装:盛香蕉的容器纸箱、竹篓必须清洁、无异味,内部无尖突物,无虫孔及霉变现象,牢固美观。 6.1.1 纸箱;用牛皮纸板或瓦楞原纸加工制成,容量净重12kg或18kg。 6.1.2 竹篓:用青白篾片制成,容量净重20kg或25kg。 6.1.3 装箱方法:用纸箱盛装香蕉,箱内套装薄膜袋,蕉果弓形背部不得向下,只装同等级果实。 6.1.4 装篓方法:篓内壁用草纸垫一层或多层,蕉果弓形背部不得向下,只装同等级果实。篓盖用铁丝拴牢。 6.2 标志:包装上应标明品名、等级、毛重、净重、包装日期、产地以及收购站检查人员姓名。 附 件 A香蕉主要理化成分参考指标及检查方法(补充件) A1 主要理化成分指标A1.1 果实硬度:15~16kg/cm A1.2 可食部分:≥57% A1.3 果肉淀粉:≥19.5% A1.4 总可溶性糖:0.1%~0.4% A1.5 含水量:≤75% A1.6 可滴定酸含量:0.2%~0.5% A2 理化检验方法A2.1 取样:取代表条蕉各部位香蕉5梳,从每梳蕉中间部位取果2个(共10个)为检验样品。 A2.2 可食部分的检测 方法:果实去除果柄后称重,然后将果肉和果皮仔细分开,称果皮重量。 结果计算,按式(A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