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 工业用椰子油不得掺混有其他油脂。 4 检验方法4.1 相对密度的检验 4.1.1 试剂 a. 洗涤液; b. 乙醇、乙醚; c. 无二氧化碳之蒸馏水; d. 脱脂棉、滤纸等。 4.1.2 仪器 a. 液体相对密度天平; b. 烧杯、吸管等。 4.1.3 操作方法 a. 取样 按GB 5524的规定执行。 b. 称量水 按照仪器使用说明,先将仪器校正好,在挂钩上挂1号砝码,向量筒内注入蒸馏水达到浮标上的白金丝浸入水中1cm为止。将水调节到20℃时,拧动天平座上的螺丝,使天平达到平衡,再不要移动,倒出量筒内的水,先用乙醇,后用乙醚将浮标、量筒和温度计上的水除净,再用脱脂棉揩干。 c. 称试样 将试样注入量筒内,达到浮标上的白金丝浸入试样中1cm为止,待试样温度达到40℃时,在天平刻槽上移加砝码使天平恢复平衡。 砝码的使用方法:先将挂钩上的1号砝码移至刻槽9上,然后在刻槽上填加2号、3号、4号砝码,使天平达到平衡。 d. 结果表示 天平达到平衡后,按大小砝码所在的位置计算结果。1号、2号、3号、4号砝码分别为小数第一位、第二位、第三位和第四位。例如1号砝码在9处,2号在1处,3号在8处,4号在1处,此时椰子油的相对密度在试样为40℃,水温为20℃时为0.9181。 双试验结果允许差不超过0.0004,求其平均数,即为测定结果。测定结果取小数后第四位。 4.2 折光指数的检验 4.2.1 试剂 a. 乙醚; b. 乙醇。 4.2.2 仪器 a. 阿贝氏折射计; b. 小烧杯; c. 玻棒:一头烧成圆形; d. 拭镜纸、镊子、脱脂棉等。 4.2.3 操作方法 a. 取样 按GB 5524的规定执行。 b. 校正仪器 放平仪器,用脱脂棉醮乙醚揩净上下棱镜,在温度计座处插入温度计。用已知折光指数的物质校正仪器(常用纯水或α-溴代萘或标准玻片进行校正),如不符合校正物质的折光指数时,用小钥匙拧动目镜下方的小螺丝,把明暗分界线调整正切在十字交叉线的交叉点上。 c. 测定 用圆头玻棒取混匀,过滤的试样两滴,滴在棱镜上(玻棒不要触及镜面),转动上棱镜,关紧两棱镜。约3min待试样温度稳定在40℃后,拧动阿米西棱镜手轮和棱镜转动手轮,使视野分成清晰可见的两个明暗部分,其分界线恰好在十字交叉的焦点上,记下标尺读数。 d. 结果表示 标尺读数即为40℃下的折光指数值。 4.3 皂化价的检验 按GB 5534执行。 4.4 碘价的检验 按GB 5532执行。 4.5 不皂化物的检验 按GB 5535执行。 4.6 熔点的检验 按GB 5536执行。 4.7 色泽、气味和滋味的检验 按GB 5525执行。 4.8 水分及挥发物的检验 按GB 5528执行。 4.9 杂质的检验 按GB 5529执行。 4.10 酸价的检验 按GB 5530执行。 5 检验规则5.1 工业用椰子油的检验批按总量的10%计。 5.2 工业用椰子油的质量标准必须进行全检。 5.3 工业用椰子油的特征指标可以进行抽检,抽检时特征指标项目不得少于3项。 6 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6.1 标志 必须标明名称、净重、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的工厂名称以及产品质量达到本标准的说明。 6.2 包装 6.2.1 采用全封闭容器,包装容器的类型、规格尺寸,外观要求由供需双方商定。 6.2.2 包装时需对容器进行消毒和干燥处理。 6.3 运输 装卸时应小心轻放,运输途中应避免容器间的相互撞击以及日晒雨淋。 6.4 贮存 贮存环境必须通风、干燥,避免日晒、雨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