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13867—92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枇杷鲜果的质量规格和检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全国范围的枇杷收购和销售。 2 引用标准 GB 5009.38 蔬菜、水果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 GB 5127 食品中敌敌畏、乐果、马拉硫磷、对硫磷允许残留量标准 3 术语3.1 正常的风味及质地 指该品种成熟期本来的气味、口味及肉质的粗细、软硬、松紧。 3.2 果梗完整 指采果剪截后,一般留在果实上的果梗长度应保留15±2mm。 3.3 外物污染 指有毒物、不洁物或有恶劣气味的物品污染了果实。 3.4 品种特征 指该品种成熟期所具有的果形如长卵形、卵圆形、圆球形、扁圆形等以及果顶、果基的特殊形状。 3.5 着色 指果皮绿色消退后固有色泽的形成。 3.6 锈斑 指自然存在于果皮上的锈色斑点或斑块及因日晒、霜害、雪害、药害、虫害等引起的果实表面数层细胞坏死而造成的栓皮现象。 3.7 萎蔫 指因失水而产生的果皮皱缩现象。 3.8 日烧 指果皮因日光直射造成的疤痕或腐烂。 3.9 裂果 指果面的明显开裂。 3.10 果肉颜色 分为红肉及白肉两大类。红肉类包括红橙、黄橙。白肉类则包括黄白、乳白等色泽。 3.11 无袋栽培 指栽培过程中,果实不进行套袋保护的栽培方式。 3.12 次等次级果 一等果中含有的二等果,二等果中含有的三等果,三等果中含有的等外果算次等果。重量级别算法类推。 3.13 隔等隔级果 一等果中含有的三等果,二等果中含有的等外果算隔等果,重量级别算法类推。 3.14 重伤果 指深及果肉的机械伤或挤压使果皮破裂的挤压伤。 3.15 轻伤果 指果皮未明显变色的挤压伤及其他低于3.14的肉眼可见明显伤害。 3.16 保鲜袋 指具有自动吸附乙烯,自动调节袋内气体成分功能,及采用充氮、真空等封装,具有保持植物鲜度功能,经正式批准生产的食品用塑料薄膜袋。 4 分类和品种 主要生产品种分为白肉枇杷和红肉枇杷两类。 本标准所列系全国产量较大,具有区域性或代表性的主要优良品种,本标准未列品种及新选育的品 种、品系,各地可根据本标准原则,制定适合该地区的果实大小级别,其规格不能低于本标准的规定。 4.1 白肉枇杷类软条白沙、照种白沙、白玉、青种、白梨、乌躬白。 4.2 红肉枇杷类 大红袍(浙江)、夹脚、洛阳青、富阳种、光荣种、大红袍(安徽)、太城四号、长红三号、解放钟。 5 技术要求5.1 质量分等 5.1.1 总体要求 各类枇杷必须品种纯正,果实新鲜;具有该品种成熟时固有的色泽,正常的风味及质地;果梗完整青鲜;果面洁净,不得沾染泥土或为外物污染;果汁丰富,不得有青粒、僵粒、落地果、腐烂果和显腐烂象征的果实以及病虫严重危害。 5.1.2 分等规格 鲜枇杷果在上述总体要求范围内,按表1规格,质量分为一等、二等、三等共三个等级,其中二等果所允许的缺陷,总共不超过三项。 表 1 枇杷果实质量分等规格 项 目 | 一 等 | 二 等 | 三 等 | 果 形 | 整齐端正丰满、具该品种特征,大小均匀一致 | 尚正常、无影响外观的畸形果 | 次于二等果者
| 果 面 色 泽 | 着色良好,鲜艳,无锈斑或锈斑面积不超过5% | 着色较好,锈斑面积不超过10% | 毛 茸 | 基本完整 | 部分保留 | 生 理 障 碍 | 不得有萎蔫、日烧、裂果及其他生理障碍 | 允许褐色及绿色部分不超过100mm,裂果允许风干一处,其长度不超过5mm,不得有其他严重生理障碍 | 病虫害 | 无 | 不得侵入果肉 | 损 伤 | 无刺伤、划伤、压伤、擦伤等机械损伤 | 无刺伤、划伤、压伤,无严重擦伤等机械损伤 | 果 内 颜 色 | 具有该品种最佳肉色 | 基本具有该品种肉色 | 可溶性固形物 | 白肉类:不低于11% 红肉类:不低于9% | 总酸量 | 白肉类:不高于0.6g/100mL果汁 红肉类:不高于0.7g/100mL果汁 | 固酸比 | 红肉类:不低于20:1 红肉类:不低于16: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