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 卫生指标 5.3.1 六六六含量(mg/kg):≤0.20。 5.3.2 滴滴涕含量(mg/kg):≤0.10。 6 试验方法6.1 感官指标测定 用眼观、手捏、口尝等直观的方法进行。 6.2 果实横径测定:随机抽取10穗的果粒,用等级规定的筛或游标卡尺测定。 6.3 可食率的测定 6.3.1 主要设备:感量0.1g称重2000g的托盘天平,不锈钢刀,白磁盘。 6.3.2 方法:取10穗,每穗10粒样果,称全果重,而后分别称果壳、种子的重量,按下式计算可食部分的百分率(%)。 可食率(%)={〔全果重-(果壳重+种子重)〕/全果重}×100 6.4 可溶性固形物的测定 6.4.1 主要设备和仪器:手持测糖仪或折光仪、烧杯、皮头吸管、不锈钢刀。 6.4.2 样液制备:将检验样果剥去果壳,切取果肉,以洁净干纱布包裹挤压出果汁供测定。 6.4.3 测定方法 6.4.3.1 手持测糖仪法 使用前须经校正,用皮头吸管吸取样液少许于手持测糖仪的棱镜平面中间,重复检测三次,求平均值。 6.4.3.2 折光仪法(仲裁法) 使用前校正仪器,用皮头吸管吸取样液少许,滴于棱镜平面中间,重复检测三次,读数误差不大 于0.0003,取其平均值。 6.5 卫生指标的测定 六六六、滴滴涕含量的测定:按GB 5009.19 规定执行。 7 检验规则7.1 本规则作为收购、交接、销售对产品检验的依据。 检验以感官指标为主,理化指标作为内在质量的参考指标。对商品质量有怀疑时,可根据卫生指标进行抽验。 7.2 抽样方法:以同批次为一个检验单位,1000 件以上按总件的1%抽样,1000件以下的,按总件数的3%抽样。取样总量不得少于3kg。 7.3 检验结果不合格时,允许在原批包装中抽样复验一次,如复验结果仍不合格,则整批果定为不合格品。 7.4 检验结果卫生指标不合格时,应及时报请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和食品卫生监督部门研究处理,不准自行销售或处理。对于其他项目达不到合格品者,按等外品处理。 8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8.1 标志:包装箱(篓)外应标明品名、等级、净重、毛重、产地、采摘日期、经营单位的标志。 8.2 包装 8.2.1 包装的容器必须清洁、牢固、美观,内外部均不得有尖突物。无虫蛀、腐朽、霉变现象。纸箱不得有受潮、离层现象。 8.2.2 包装容器分木箱、纸箱、竹篓三种。 8.2.2.1 纸箱、木箱:容量净重不得超过10kg,纸箱四周均须有直径2cm的通气孔若干个。负压150kg,12h应无明显的变形现象。 8.2.2.2 竹篓:容量净重不得超过20kg,加盖后负压150kg,12h 无明显变形和篓盖下塌现象。 8.3 运输 8.3.1 运输工具应清洁;有防晒、防雨设施。 8.3.2 运输过程不得与有毒、有害物品混运,要防止日晒、雨淋;应轻装轻卸,严禁重压。 8.4 贮存 8.4.1 贮存场所应清洁、通风,应有防晒、防雨设施,产品应分等级堆放,不得与有毒、有异味的物品混存。 附 录 A分类和品种(参考件) A1 分类原则 以大部分果实所达到的最大横径来区分该品种所属的类型。本附录所列的品种系全国产量较大、具有区域性和代表性的主要优良品种,未列出的品种,可根据分类原则自行归类。 A2 各类型所属的品种A2.1 大型果的主要品种有:福眼、赤壳、水涨、乌龙岭、油潭本、大乌圆等。 A2.2 中型果的主要品种有:东壁、普明庵、泸圆20号、大鼻龙等。 A2.3 小型果的主要品种有:红核仔、广眼、蕉眼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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