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 试样分解 12.1.1 硫酸-硝酸法 12.1.1.1 可溶性固体含量低于40%(m/m)的产品。 把试样放入凯氏瓶(12.1)中,加25mL硝酸(9.1)和3.0mL硫酸(9.2),放置过夜。将凯氏瓶移到电炉(10.3)上,进行低温消煮,若泡沫产生太猛应中断加热,待剧烈反应过后,加热使样液尽快沸腾,并继续煮沸直到溶液呈现棕色。冷却,逐滴加入1~2mL硝酸,再煮沸。 重复以上操作,当最后一次加硝酸溶液不再变棕色时,停止添加硝酸,继续煮沸到冒白烟并持续数分钟。如消解液保持无色、淡黄或浅绿色,表示已消解完全。冷却后,加15mL水于凯氏瓶中,煮沸到冒白烟,然后转移到50或100mL容量瓶中,加水定容。 12.1.1.2 可溶性固体含量高于40%(m/m)的产品。 先按12.1.1.1步骤操作。如果滴加硝酸累积量超过10mL,消解液仍呈棕色。冷却,加入1~2mL过氧化氢(9.3)和几滴硝酸,先缓慢加热煮沸,而后提高炉温直到有棕色气体冒出。 重复上面操作,直到溶液变为无色,继续煮沸赶尽硝酸,待冒白烟后再持续数分钟,以下操作同12.1.1.1。 12.1.2 硫酸-硝酸-高氯酸法 高氯酸与氧化物、易燃物、脱水剂和还原剂接触易引起着火或爆炸,小心使用,切勿蒸干。 12.1.2.1 可溶性固体含量低于15%(m/m),淀粉含量较低的产品。 把试样转入凯氏瓶中,加8mL硝酸煮沸,冷却后再加8mL硝酸,3.0mL硫酸和3.0mL高氯酸(9.4),放置在电炉上低温消煮,然后提高炉温,直到溶液变成无色或淡黄色,继续煮沸至冒白烟。为了赶尽残酸,加10mL水煮沸至冒白烟,冷却,加入15mL盐酸溶液(9.5),再煮沸至冒白烟。转移定容到50或100mL容量瓶中。 12.1.2.2 可溶性固体含量为15%~25%(m/m)或淀粉含量高的产品。 往试样中加8mL硝酸煮沸,分解有机物。照此,重复处理2次,然后再加8mL硝酸,3.0mL硫酸和5mL高氯酸,煮沸。待溶液变成无色或淡黄色,以下操作按12.1.2 .1步骤进行。 12.1.2.3 可溶性固体含量高于25%(m/m)的产品。 往试样中加8mL硝酸,放置过夜煮沸。冷却,再加6mL硝酸煮沸,重复操作2 次。冷却后加8mL硝酸, 3.0mL硫酸和5mL高氯酸,煮沸直到溶液变成无色或淡黄色,以下按12.1.2.1步骤进行。 12.2 空白试验 空白试验的操作与试样分解与12.1.1或12.1.2条完全相同,但不加样品。 12.3 特殊情况 干产品,加水适量湿润样品,然后加酸消煮。 含乙醇产品,称样后加水适量,煮沸到大部分水蒸发掉为止,再加酸消煮。 测砷时,用水代替盐酸溶液煮沸,测锡时,加5%草酸铵代替盐酸溶液煮沸。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测定矿物质元素时,可参照12.1.2方法消煮样品,但不加硫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