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12283—90 本标准等效采用国际标准ISO 5516—1978《水果、蔬菜及制品分析前有机物的分解—灰化法》和ISO 5515—1979《水果、蔬菜及制品分析前有机物的分解—湿灰化法》。 1 主题内容和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水果、蔬菜及制品中有机物灰化分解方法和湿分解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水果、蔬菜及制品矿质元素分析前,有机物的灰化分解和湿分解后测定矿质元素的含量。 2 引用标准 GB 12285 水果、蔬菜及制品锌含量的测定 第一篇 水果、蔬菜及制品中有机物的分解—灰化法 3 原理 样品经525±25℃进行干法灰化,使有机物质分解,酸溶解后矿质元素变成可溶态,然后进行定量测定。 4 试剂 所用试剂均为分析纯,水均系去离子水或相应纯度的水。 4.1 盐酸(GB 622,ρ201.19g/mL)。 4.2 硫酸(GB 625,ρ201.84g/mL)。 4.3 硝酸(GB 626,ρ201.42g/mL)。 4.4 氯化铝溶液(m/v): 称取氯化铝(AICI3·6H2O),7.9g,加水溶解后,定容至100mL。 4.5 15%乙酸镁溶液(m/v): 称取乙酸镁〔Mg(CH3COO)2〕15g,加水溶解后,定容至100mL。 5 仪器、设备 玻璃器皿和蒸发皿使用前,用1+3热硝酸或1+3盐酸浸泡2~4h,然后洗净,晾干。 5.1 石英或瓷蒸发皿,直径为90mm。 5.2 固定在蒸发皿上的圆形无灰滤纸,中央有个直径为2~3mm小孔,再沿半径剪开。 5.3 无灰滤纸。 5.4 马福炉。 5.5 电热恒温水浴锅。 5.6 电热恒温干燥箱。 5.7 六联可调电炉。 5.8 电热板,开关控制或变温控制。 5.9 分析天平,感量0.001、0.0001g。 5.10 容量瓶,50、100mL。 5.11 移液管。 5.12 组织捣碎机。 6 试样制备6.1 液体产品 将试样充分摇匀,准确吸取5~20mL。粘稠或悬浊液体。用天平(5.9)称取5~20g,准确至0.001g。 6.2 果蔬酱制品 将试样搅拌均匀,称取5~20g,准确至0.001g。 6.3 新鲜果蔬 先把新鲜水果、蔬菜洗净,晾去水分(表面的),用四分法取可食部分,切碎,按比例加入一定量的水,捣成匀浆(5.12)。扣除加水量,称取约10~30g。 6.4 冷冻、罐头制品 罐藏品应全部倒出,制成匀浆,称取5~20g;冷冻制品应先在密封容器中解冻,混匀,分取一部分,称取5~20g。 6.5 干产品 样品经70~80℃烘烤至干,分取可食部分,粉碎过40目筛,称取1~2g,准确到0.0001g。 7 分析步骤 将试样6放进蒸发皿中(5.1),对于含糖量高难以灰化的样品,加入1.5mL氯 化铝溶液(4.4)或乙酸镁溶液(4.5),用玻棒搅匀,取小块滤纸(5.3)将玻棒擦净,放进样皿中,然后用带孔滤纸(5.2)将试样完全盖好。 7.1 试样干燥与炭化 将蒸发皿置于沸水浴上(5.5)或105~120℃电热干燥箱内(5.6),蒸发干燥,注意调节温度,防止飞溅。蒸干后的试样皿转移到电炉(5.7)或电热板上(5.8),低温炭化(温度控制在200℃以下),视试样停止冒烟,全部变黑即可。 7.2 灰化 将炭化后的样皿转入马福炉中,逐渐升温于525±25℃灼烧3h,取出残渣呈白色或灰白色即灰化完全。 如仍有炭粒,加水少许湿润残渣,加硝酸数滴(4.3),放电炉上蒸发至干,重新放入马福炉内,直至灰化完全。 7.3 待测液制备 冷却后,往样皿中加水稍许湿润残渣,沿皿壁加入1.0mL盐酸(4.1)或硫酸(4.2),再加水10mL,放进烘箱(5.6)内加热10min,使灰分溶解。然后转移到 50 或 100mL容量瓶中(5.10),用水定容,待测。 同一试样同时做两个平行测定。 空白试验:用水代替试样,步骤与试样分解完全相同。 第二篇 水果、 蔬菜及制品中有机物的分解—湿分解法 8 原理 样品中有机物经酸分解后,使矿质元素变成可溶态,然后进行定量测定。 9 试剂 本标准所用试剂均为分析纯,水均系去离子水或相应纯度的水。 9.1 硝酸(GB 626,ρ201.42g/mL)。 9.2 硫酸(GB 625,ρ201.84g/mL)。 9.3 过氧化氢〔HG 3—1082,30%(m/m)〕。 9.4 高氯酸(GB 623,ρ201.67g/mL)。 9.5 盐酸溶液,1mol/L 准确吸取83.4mL盐酸(GB 622),用水稀释到1L。 9.6 5%草酸铵溶液 称取草酸铵(HG 3—976)25g,溶解于水,定容到500mL。测锡时使用。 10 仪器、设备 所用玻璃器皿使用前用1+3热硝酸或1+3盐酸浸泡2~4h,然后洗净,晾干。 10.1 凯氏瓶,250mL。 10.2 分析天平,感量0.001、0.0001g。 10.3 六联可调电炉。 10.4 容量瓶,50、100mL。 10.5 刻度移液管。 10.6 组织捣碎机。 10.7 通风橱。 11 试样制备 试样制备同本标准第6章规定的方法。 12 分析步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