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火定义:钢件淬火后,再加热到 A 1 以下某一温度,保持一定时间,然后冷却到室温的热处理工艺称为回火。
1、 回火目的
1) 稳定组织,消除淬火应力
2) 调整硬度、强度、塑性、韧性
2、 淬火钢在回火时组织的转变
1) 马氏体的分解(> 100℃)
2) 残余奥氏体的转变( 200~300℃)
3) 碳化物的转变( 250~450℃)
4) 渗碳体的聚集长大和铁素体再结晶(> 450℃)
3、 钢在回火时性能变化
1)回火方法:
(1)低温回火(150℃~250℃),组织是回火马氏体,和淬火马氏体相比,回火马氏体既保持了钢的高硬度、高强度和良好耐磨性,又适当提高了韧性。硬度为58~64HRC,主要用于高碳钢,合金工具钢制造的刃具、量具、模具及滚动轴承,渗碳、碳氮共渗和表面淬火件等。
(2)中温回火( 350 ℃ ~500 ℃),组织为回火托氏体,对于一般碳钢和低合金钢,中温回火相当于回火的第三阶段,此时碳化物开始聚集,基体开始回复,淬火应力基本消失。硬度为 35~50HRC,具有高的弹性极限,有良好的塑性和韧性,主用于弹性件及模具处理。
(3)高温回火( 500~650℃),组织为回火索氏体,硬度为220~330HBS,广泛用于各种重要结构件。淬火和随后的高温回火称为调质处理,经调质处理后,钢具有优良的综合机械性能。因此,高温回火主要适用于中碳结构钢或低合金结构钢,用来制作汽车、拖拉机、机床等承受较大载荷的结构零件,如曲轴、连杆、螺栓、机床主轴及齿轮等重要的机器零件。
通常在工业上将钢件经淬火+高温回火的复合热处理工艺称为调质。钢经正火后和调质后的硬度很相近,但重要的结构件一般都要进行调质而不采用正火。在抗拉强度大致相同情况下,经调质后的屈服点、塑性和韧性指标均显著超过正火,尤其塑性和韧性更为突出。
2)回火时间:一般为1~3小时
3)回火冷却:一般空冷。一些重要的机器和工模具,为了防止重新产生内应力和变形、开裂,通常都采用缓慢的冷却方式。对于有高温回火脆性的钢件,回火后应进行油冷或水冷,以抑制回火脆性。
4、 回火脆性
第一类回火脆性:300℃左右,无法消除,低温回火脆性。产生这类回火脆性的原因,一般认为在此回火温度范围内碳化物以断续的薄片沿马氏体片或马氏体条的界面析出,这样硬而脆的薄片与马氏体间结合较弱,降低了马氏体晶界处强度,因而使冲击韧性降低。
第二类回火脆性:400~500℃,,高温回火脆性。产生这类原因是由于经高温回火后缓冷通过脆化温度区所产生的脆性。办法:快冷;提高钢的纯洁度,减少有害元素的含量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