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12729.11—91 本标准等效采用国际标准ISO941—1980《香辛料和调味品──冷水可溶性抽提物的测定》。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香辛料和调味品冷水可溶性抽提物的测定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香辛料和调味品冷水可溶性抽提物的测定。 2 引用标准 GB/T 12729.2 香辛料和调味品 取样方法 GB/T 12729.3 香辛料和调味品 分析用粉未试样的制备 3 定义 冷水可溶性抽提物:在本标准规定的条件下,冷水抽提物的总和。 4 原理 用冷水抽提试样,过滤,烘干所得的提取物并称量。 5 仪器 一般实验室仪器以及下列各项: 5.1 容量瓶:容量为100mL; 5.2 移液管:容量为50mL; 5.3 表面皿; 5.4 滤纸:中速; 5.5 烘箱:控温于103±2℃; 5.6 水浴锅; 5.7 干燥器:内盛有效干燥剂; 5.8 分析天平。 6 取样 按GB/T 12729.2方法取样。 7 分析步骤7.1 试样的制备 按GB/T 12729.3所述方法制备试样。 7.2 试样 称取试样(7.1)约2g,精确至0.001g。 7.3 测定 所用水应为蒸馏水或同等纯度的水; 将试样(7.2)与一定量的水一起移入容量瓶(5.1)中,冲至刻度,每隔30min振摇一次,约经8h后,静置16h,干过滤,吸取50mL滤液于事先烘干并恒 重的表面皿中,在水浴(5.6)上蒸发至干后,移入烘箱内于103±2℃加热1h,在干燥器(5.7)中冷却并称量,重复进行加热,冷却并称量这一操作过程,直至相继两次称重之差不超过0.002g。记录最终的质量。 8 分析结果的表述 冷水可溶性抽提物,以干态质量百分率表示。 计算公式: 式中:X── | 冷水可溶性抽提物,%; | m0── | 表面皿的质量,g; | m1── | 试样和表面皿的质量,g; | m2── | 冷水可溶性抽提物和表面皿质量,g; | H── | 样品的水分含量,%。 | 当符合允许差的要求时,取两次测定结果的算术平均值作为结果,结果取至0.01%。 9 允许差 由同一分析者同时或相继进行的两次测定结果之差不超过0.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