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12729.2—91 本标准参照采用国际标准ISO 948—1980《香辛料和调味品──取样》。 1 主题内容和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香辛料和调味品的取样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香辛料和调味品的取样。 2 引用标准 GB/T 12729.1 香辛料和调味品 名称 3 取样程序的用语解释3.1 交货批:一次发运或接收的货物。其数量以合同或货运清单为凭证。可以由一批或多批货物组成。 3.2 批:交货批中品质相同的货物为一批,可以用于质量评价。 3.3 基础样品:从批的一个位置取出的少量货物,多个基础样品应从批的不同位置取样。 3.4 混合样品:将批的全部基础样品混合均匀后的样品。 3.5 实验室样品:从混合样品分出用于分析检测的样品。 4 取样的一般要求4.1 取样应由贸易双方协商一致后进行,并由贸易双方指定取样人员。 4.2 在取样之前,要核实被检货物。 4.3 要保证取样工具或容器清洁、干燥。 4.4 取样要在干燥、洁净的环境中进行,避免样品及容器受到外来污染。 4.5 取样完成后,随即填写取样报告。 5 取样方法5.1 取基础样品的方法 由取样人员从批中抽取包装检验。抽取包装的数目(n)取决于批的大小(N),并参照下表。 批与抽取包装数 批的大小(N) | 抽取包装数(n) | 1~5个包装 | 全部包装 | 5~49个包装 | 5个包装 | 50~100个包装 | 10%的包装 | 100个包装以上 | 包装数的平方根,四舍五入为整数 |
在装货、卸货或码垛、倒垛时,从任一包装开始,每数到N/n时从批中取出包装,在选出包装的不同位置取基础样品。 5.2 取混合样品的方法 将抽取的全部基础样品混合均匀。 将混合样品等分为四份,每一份即为实验室样品:一份给实验室分析检验,一份给买方,一份给卖方,再一份当场封存作为仲裁样品。 5.3 取实验室样品的方法 实验室样品的数量应按照合同要求,或按检验项目所需样品量的3倍从混合样品中取样,其中一份作检验,一份作复验,一份作备查。 6 实验室样品的包装和标志6.1 样品的包装 实验室样品要放在洁净、干燥的玻璃容器内,容器的大小以样品全部充满为宜。容器装入样品后,立即加盖密封。 6.2 样品的标志 实验室样品必须做好标志,标签内容包括以下项目: a. 产品名称、种类、品种、等级; b. 产地; c. 进货 年、月、日; d. 取样人姓名和地址; e. 取样地点; f. 取样时间。 取样时发现样品有污染,必须记录下来。 7 实验室样品的贮存和运送 实验室样品要存放在常温之下,需要长期贮存的样品要存放于阴凉、干燥的地方。 用于分析的实验室样品要尽快地运送至实验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