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12729.8—91 本标准等效采用国际标准ISO 929—1980《香辛料和调味品──水不溶性灰分的测定》。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香辛料和调味品水不溶性灰分的测定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香辛料和调味品水不溶性灰分的测定。 2 引用标准 GB/T 12729.2 香辛料和调味品 取样方法 GB/T 12729.3 香辛料和调味品 分析用粉末试样的制备 GB/T 12729.7 香辛料和调味品 总灰分的测定 3 定义 水不溶性灰分:在本标准所规定的条件下,总灰分用热水处理后残留的部分。 4 原理 用热水溶解按GB/T 12729.7所述方法获得的总灰分,经定量滤纸过滤,灼烧并称量残渣。 5 仪器5.1 高温电炉:控温于550±25℃; 5.2 水浴钟; 5.3 定量滤纸; 5.4 干燥器:内盛有效干燥剂; 5.5 分析天平。 6 分析步骤6.1 试样 6.1.1 如果测定总灰分(GB/T 12729.7)所得到的灰分用于测定水不溶性灰分,试样则是用于测定总灰分的试样。 6.1.2 也可另取一试样按GB/T 12729.3所述方法制备总灰分。在此情况下,就没有必要冷却和称量总灰分了。 6.2 测定 加蒸馏水或同等纯度的水于事先准备的盛有总灰分的坩埚中,加热至近沸,用滤纸(5.3)过滤,并用热水洗涤滤纸,直到滤液和 洗涤液合并的体积约60mL为止。将滤纸和残渣移入原坩埚中,小心地在水浴上(5.2)蒸发至干,并在高温电炉(5.1)中于550℃灼烧1h。于干燥器(5.4)中冷却并称量精确至0.001g。重复这一灰化,冷却和称量的操作,直至两次相继称量之差小于0.001g时为止。记录最终质量。 7 分析结果的表述 水不溶性灰分,以干态质量百分率表示。 计算公式: 式中:X── | 水不溶性灰分,%; | m0── | 空坩埚的质量,g; | m1── | 坩埚和试样的质量,g; | m2── | 坩埚和水不溶性灰分的质量,g; | H── | 样品的水分含量,%。 | 当符合允许差的要求时,取两次测定结果的算术平均值作为结果,结果取至0.01%。 8 允许差 由同一分析者同时或相继进行的两次测定结果之差,水不溶性灰分大于2%时,绝对偏差不超 过0.20%;水不溶性灰分小于2%时, 绝对偏差不超过0.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