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12729.10—91 本标准等效采用国际标准ISO 940—1979《香辛料和调调味品──醇溶抽提物的测定》。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香辛料和调味品醇溶抽提物的测定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香辛料和调味品醇溶抽提物的测定。 2 引用标准 GB/T 12729.2 香辛料和调味品 取样方法 GB/T 12729.3 香辛料和调味品 分析用粉末试样的制备 3 定义 醇溶抽提物:在本标准规定的条件下,乙醇抽提物的总和。 4 原理 用乙醇抽提试验部分,过滤,将抽提液烘干并称重。 5 试剂 乙醇(GB 679),95%。 6 仪器 实验室常用仪器及下列各项: 6.1 容量瓶:容量100 mL; 6.2 移液管:容量50 mL; 6.3 表面皿; 6.4 滤纸:中速; 6.5 烘箱:控温103±2℃; 6.6 水浴锅; 6.7 干燥器:内盛有效干燥剂; 6.8 分析天平。 7 取样 按GB/T 12729.2规定的方法取样。 8 分析步骤8.1 试样的制备 按GB/T 12729.3规定的方法制备试样。 8.2 试样 称取试样(8.1)约2g,精确至0.001g。 8.3 测定 用乙醇(5.1)将试样(8.2)全部转移至100mL 容量瓶(6.1)中,并加乙醇至刻度,每隔30min振摇一次,经8h后,静置16h,干过滤,吸取 50mL滤液放入预先干燥并恒重的表面皿中,在水浴上蒸发至干,并在烘箱(6.5)中于103± 2℃烘1h,在干燥器(6.7)中冷却并称重。重复进行烘干,冷却并称重这一操作过程,直至相继两次重之差不超过0.002g,记录最终的质量。 9 分析结果的表述 醇溶抽提物,以干态质量百分率表示。 计算公式: 式中:X── | 醇溶抽提物,%; | m0── | 表面皿的质量,g; | m1── | 试样和表面皿的质量,g; | m2── | 醇溶提取物和表面皿的质量,g; | H── | 样品的水分含量,%。 | 当符合允许差的要求时,取两次测定的算术平均值作为结果,结果取至0.01%。 10 允许差 同一分析者同时或相继进行的两次测定结果之差不超过0.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