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n-n0)/n〕×100……………………………………(3) | 式中:f── | 发芽率,%; | n── | 供试种子数,个; | n0── | 不发芽种子数,个。 | 5.6.2 染色法:随机取30~50粒种子,用1%四唑氮蓝或0.1%靛蓝液对剥去种壳的种仁进行染色,根据染色结果计算发芽率: a. 四唑氮蓝法 f(%)={〔n-(n+n2)〕/n}×100…………………………………(4) | 式中:f── | 发芽率,%; | n── | 供试种子总数,个; | n1── | 剥壳时拣出的坏子数,个; | n2── | 不染色种子数,个。 | b. 靛蓝法 f(%)=〔{n-(n+n2)〕/n}×100……………………………………(5) | 式中:f── | 发芽率,%; | n── | 供试种子总数,个; | n1── | 剥壳时拣出的坏子数,个; | n2── | 染色种子数,个。 | 5.7 种子净度:用公式(6)计算: J(%)=〔(W-W0)/W〕×100………………………………………(6) | 式中:J── | 种子净度,%; | W── | 样品种子总重量,g; | W0── | 杂物(包括坏种子)重量,g。 | 5.8 苗干茎粗:用游标卡尺等量具测距根颈10cm处的主干直径,精确到0.1mm;苗高自根颈处量至顶芽基部;实生苗根长自根颈处量至主根末端;扦插苗根长从原插穗表皮量至根末端。苗高和根长均用尺测量,精确到0.1cm。 5.9 危险性病虫害:检查植株是否出现表3~表6中所列出的危险性病虫危害的典型症状,并进一步检查其是否带有该病原菌或虫体和虫卵。危险性病虫发生地区要从严检查。 6 检测规则6.1 种子 6.1.1 种子质量检验在采收后的3~4周内进行。超过1个月不作检测。 6.1.2 种子检验按0.5%~1%比例随机取样。 6.1.3 育苗用种子应附种子检验证书(格式详见附录A)。 6.2 苗木 6.2.1 苗木检测限在苗圃进行。 6.2.2 苗木检测,抽样按表7规定的比例进行。 表 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