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6975—86 本标准适用于轧花工业生产的棉花、棉短绒的包装。 1 包型 1.1 轧花工业应用打包机将松散的棉花、棉短绒压缩成长方体并进行包装。 1.2 棉包尺寸标示见图1。 图 1 L—棉包长度;B—棉包宽度;H—棉包高度 1.3 棉包尺寸按表1中的规定。 表 1 mm 型 号 | L | B | H | Ⅰ | 800 | 400 | 600 | Ⅱ | 1060 | 530 | 780 | 2 棉包重量 2.1 棉包重量是指毛重,应符合表2中的规定。 表 2 kg 型 号 | 基 本 包 重 | 极 限 偏 差 | Ⅰ | 85 | ±5 | Ⅱ | 200 | ±10 | 2.2 棉花含水率应符合GB 1103—72《棉花(细绒棉)》的规定。 3 包布
3.1 棉包各表面必须用纺织品包装严密。根据GB 3538—83《运输包装件各部位的标示方法》的规定,棉包六个面的标示方法如图2所示。包布有4部分组成:“包身”是指棉包上面1和两侧面2、4的包遮布;“包底”是指棉包下面3的包遮布;“包头”是指棉包两端面5、6的包遮布。 图 2 3.2 棉包的包身和包底应采用符合 GB 406—78《本色棉布技术要求》规定的101号粗平布,或同材质专用幅宽的包布;包头应采用符合 GB 406—78规定的128号中平布,或同材质专用幅宽的包布。短绒包装的包身和包底允许采用符合 GB 736—81《麻布的技术条件》规定的6号麻布。 3.3 包头和包身、包底的接缝须用本色棉线绳缝合,针距不大于25mm。 3.4 允许包头和包底不缝,采用压包头布的包装方法,但两端必须各有一根包索压紧包头布。 4 包索 4.1 Ⅰ型棉包的包索应采用符合 GB 3084—82《棉花打包用低碳镀锌钢丝》规定的公称直径为2.8mm的低碳镀锌钢丝。 允许采用直径为2.5mm的低碳镀锌钢丝。 Ⅱ型棉包的包索应采用符合 GB 3522—83 《优质碳素结构钢冷轧钢带》规定的截面为1×(19~20)mm、抗拉强度为40~60kg/mm2、伸长率不小于16%的发蓝钢带。 允许采用截面为(0.7~1)×(19~20)mm的高强度钢带。 允许采用直径为4.5mm、抗拉强度为39~47kg/mm2、伸长率不小于16%的低碳镀锌钢丝。 4.2 包索捆扎根数应符合表3中的规定。 表 3 根 型号 | 捆 扎 根 数 | 低碳镀锌钢丝(直径) | 碳钢钢带(截面) | 高强度钢带(截面) | 2.5mm | 2.8mm | 4.5mm | 1×(19~20)mm | (0.7~1)×(19~20)mm | Ⅰ | 11~12 | 10~11 | | | | Ⅱ | | | 11~12 | 10~11 | 8~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