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12291—90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水果、蔬菜汁中类胡萝卜素的分离提取方法及提取物中类胡萝卜素总量的测定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水果、蔬菜汁中类胡萝卜素总量的测定。 2 原理 果蔬滤液通过溶剂萃取,分离提取类胡萝卜素,在特定波长下用分光光度法测其吸光度。该吸光度与类胡萝卜素含量成线性关系,通过换算即可得知类胡萝卜素之含量。 3 试剂和溶液 本标准所用试剂除特殊规定外,均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分析纯试剂,均采用蒸馏水。 3.1 石英砂(Q/HG 22—467); 3.2 萃取剂,2/1(v/v)氯仿(GB 682)-甲醇(GB 683)混合。 4 仪器设备4.1 抽滤器; 4.2 无灰分滤纸; 4.3 分液漏斗,250mL; 4.4 容量瓶,100mL; 4.5 移液管,20mL; 4.6 烧杯,50mL; 4.7 分光光度计,使用的测量波长为440±10nm。 5 分析步骤 注:由于类胡萝卜素本身性状的不稳定性,即见光易氧化分解,建议所有操作应避光进行。 5.1 试样的制备 5.1.1 液体样品:混合均匀后取样。 5.1.2 固体样品:捣碎机捣碎后,纱布挤汁。 5.2 用移液管吸取20mL样液置50mL烧杯中。 5.3 过滤:在烧杯(5.2)中加入3g石英砂,摇动后用布氏漏斗过滤(布氏漏斗预先铺有无灰滤纸,纸上铺有2g石英砂),然后再用5mL水冲洗滤渣3次。 5.4 萃取:在250mL的分液漏斗中倒入滤液(5.3),再加入20mL萃取剂(3.2),振摇后静置,收集下部分有机相,再用20mL萃取剂提取两次,将三次萃取所得有机相合并,用萃取剂定容为100mL。 注: | 对果胶含量大的果蔬,萃取时,将三次合并的有机相重新倒回原分液漏斗,继续用20mL萃取洗涤一次,然后用萃取剂定容至100mL。 | 5.5 测定:在440±10nm波长下测定提取液的最大吸光度A。 6 结果的计算和表示 类胡萝卜素总量用mg/L表示,按下式计算: 类胡萝卜素(mg/L)=A×20 式中:A── | 测定的最大吸光度; | 20── | 换算系数。 | 此计算公式是以公认的胡萝卜素分子平均吸收系数250为依据的。 7 允许差 同一分析者连续进行两次测定,其结果相对偏差不得超过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