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10650—89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收购鲜梨的适用范围、分类与品种、技术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标志及贮运和保管。
本标准适用于主要鲜梨的商品收购。
2 引用标准
GB 2762 食品中汞允许量标准
GB 2763 粮食、蔬菜等食品中六六六、滴滴涕残留量标准
GB 5009.17 食品中总汞的测定方法
GB 5009.19 食品中六六六、滴滴涕残留量的测定方法
3 分类与品种
按不同品种的果径大小分为特大型果、大型果、中型果、小型果四类。
3.1 特大型果:苍溪雪梨、雪花梨、金花梨、茌梨等。
3.2 大型果:鸭梨、酥梨、黄县长把梨、栖霞大香水梨、山东子母梨、宝珠梨、苹果梨、早酥梨、大冬果梨、巴梨、晚三吉梨等。
3.3 中型果:黄梨、安梨、秋白梨、胎黄梨、鸭广梨、库尔勒香梨、菊水梨、新世纪梨等。
3.4 小型果:绵梨、伏茄梨等。
4 定义
4.1 分类和品种 systematic varieties
根据果实最大横断面的直径分为特大型果、大型果、中型果、小型果四类。梨品种繁多,分布地区很广,列入本标准的系全国产量较大,商品性较强,具有区域性和代表性,并有推广价值的梨的主要品种。
4.2 果形 fruit shape
梨的品种多,成熟时各具本品种应有的形状。大体上有圆球形、长圆形、扁圆形、卵圆形、葫芦形、圆椎形、纺锤形等多种果形。果形端正是指果实没有不正常的明显凹陷或突起,以及外形偏缺的现象,反之即为畸形果。
4.3 洁净 clean
指果面上无泥土、鸟粪、虫体、虫粪、灰尘等影响外观或有碍卫生的污物或化学残留物。
4.4 良好 sound
指果实无病虫害或虫咬,完全适合人类食用。
4.5 色泽 colouring
系指不同品种的梨成熟时应有的自然色泽,主要有黄色、绿黄色、黄绿色、金黄色、褐黄色、红褐色等。有的品种在果实底色的阳面上还出现不同程度的红晕。
4.6 品种特征 characteristic of the variety
指不同品种的梨成熟时应具有本品种的各项特征。包括果实形状、果径大小、果面色泽和果点的大小疏密、果皮厚薄、果梗粗细长短、萼洼深浅、果肉和果核的比例以及肉质风味等。如鸭梨肩部常有一鸭头状的突起,茌梨果面果点大,萼洼常有锈斑、果皮较粗糙,以及长把梨的果梗细长,都是该等品种外观上的明显特征。
4.7 果梗 stem
果梗是梨果外观的重要部分,各等级果实都要求果梗完整。
4.8 成熟 mature
指果实的发育已达到可以继续进行完熟的阶段,即本标准规定的可采成熟度。此时果面绿色减退,面色显现,果肉由硬逐步转为清脆。
4.9 成熟度 degrees of ripeness
系指梨已经成熟,继续进行后熟的各个不同成熟阶段,本标准规定的果实成熟系指可采成熟度。
4.10 果实横径 diameter at the equatorial section
指果实最大横切面的直径,以毫米(mm)表示。
4.11 刺伤 skin puncture
系指采摘时或采后果实受到的机械损伤,果皮破损。包括破皮划伤、伤及果肉,极易造成腐烂。
4.12 碰压伤 bruising
系采摘时或采后由于碰撞或受压而造成的人为损伤,轻微碰压伤是指伤处果皮未破,伤面轻微凹陷,色稍变暗,无汁液外溢现象。
4.13 磨伤 rubbing
系由于枝、叶磨擦而形成的果皮损伤,伤处呈块状或网状,轻微者色浅淡,网状不明显,严重者磨伤处深褐色或黑色。块状按占有面积计算,网状按分布面积计算。
4.14 药害 spray burn
是喷洒农药在果面上留下不能清除的药斑,轻微者是指细小而稀疏的斑点和变色不明显的网状薄层。
4.15 日灼 sun burn
也称晒伤或日烧病,系指果面上因受强烈日光照射而形成的变色斑块,轻微者晒伤部分呈桃红色或微白色,严重者变成黄褐色,果实在树上生长期间所受的晒伤比较轻微。
4.16 雹伤 hail damage
果实在生长期间被冰雹击伤,轻微者是指伤处已经愈合,形成褐色小块斑痕,或果皮未破,伤处略现凹陷。凡伤及果肉,伤部面积大以及未愈合良好者为重度雹伤。
4.17 病害 diseases
果实的病害可分为生理性病害和浸染性病害。
4.17.1 生理性病害 physiological diseases
主要有斑点病、黑心(黑肉)病、黑皮病、冷害、二氧化碳中毒等。
4.17.2 浸染性病害 infectious diseases
主要有轮纹病、青绿霉病、黑星病、黑腐病等。
4.18 食心虫果 maggoty fruit
为害梨的食心虫有苹小、桃小、梨小、白小等,经食心虫为害的果实,果面上有虫眼,周围变色,入果后蛀食果肉或果心,虫眼周围或虫道中留有虫粪,影响食用。
4.19 其他虫害 insect bites
主要有梨黄粉虫、卷叶蛾、梨果象<虫+甲>(梨象虫、梨虎)、食皮螟、椿象、梨园介壳虫等。
5 技术要求
5.1 等级品质
表 1 鲜梨等级规格指标
等级→ 质量指标\ 指标项目 ↓ |
优等品 |
一等品 |
二等品 |
基本要求 |
各品种、各等级的鲜梨都必须完整良好,新鲜洁净,无不正常的外部水分,无异嗅及异味,精心手采,发育正常,具有贮存或市场要求的成熟度 |
果 形 |
果形端正,具有本品种固有的特征,果梗完整 |
果形正常,允许有轻微缺陷,具有本品种应有的特征,果梗完整 |
果形允许有缺陷,仍保持本品种应有的特征,不得有偏缺过大的畸形果,果梗完整 |
色 泽 |
具有本品种成熟时应有的色泽 |
具有本品种成熟时应有的色泽 |
具有本品种应有的色泽,允许色泽较差 |
果实横径,mm |
特大型果≥70
大型果≥65
中型果≥60
小型果≥55 |
≥65
≥60
≥55
≥50 |
≥60
≥55
≥50
≥50 |
果面缺陷 |
基本上无缺陷,允许下列不影响外观和品质的轻微缺陷不超过2项: |
允许下列规定的缺陷不超过3项: |
允许上列规定的缺陷不超过3项: |
①碰压伤 |
允许轻微者1处,其面积不超过0.5cm2不得变褐 |
允许轻微者2处,总面积不超过1.0cm2,不得变褐 |
允许轻微者3处面积不得超过总面积不超过2.0cm2,每处不超过1.0cm2,不得变褐 |
|
|
不 允 许 |
|
②刺伤、破皮划伤 ③磨伤(枝磨、叶磨)
|
允许轻微磨伤面积不超过果面的1/12。巴梨、秋白梨为1/8 |
允许轻微磨伤面积不超过果面的1/8,巴梨、秋白梨为1/6 |
允许轻微磨伤面积不超过果面的1/4 |
④水锈、药斑 |
允许轻微薄层总面积不超过果面的1/12 |
允许轻微薄层总面积不超过果面的1/8 |
允许轻微薄层总面积不超过果面的1/4 |
⑤日灼 |
不允许 |
允许桃红色或稍微发白者不超过1.0cm2 |
允许轻微的日灼伤害总面积不超过3.0cm2,但不得不肿泡、裂开或伤部果肉变软 |
⑥雹伤 |
不允许 |
允许轻微者1处不超过0.5cm2 |
允许轻微者2处总面积不超过2.0cm2 |
⑦虫伤 |
不允许 |
允许干枯虫伤2处,总面积不超过0.2cm2 |
干枯虫伤处数不限,总面积不超过1.0cm2 |
⑧病害 |
不允许 |
⑨食心虫害 |
不允许 |
5.2 理化指标
共有果实硬度、可溶性固形物、总酸量、固酸比四个理化指标,暂不作为鲜梨收购的质量指标,具体规定见附录A(参考件)。
5.3 卫生指标
按GB 2762、2763水果类规定指标执行。
6 试验方法
6.1 等级规格检验
6.1.1 检验程序:将检验样品逐件铺放在检验台上,按标准规定检验项目检出不合格果,以件为计算单位分项记录,每批样果检验完后,计算检验结果,评定该批果品的等级品质。
6.1.2 检验用具:
a. 低倍放大镜;
b. 水果刀;
c. 标准分级量果板;
d. 卷尺或卡尺。
6.1.3 评定方法:
6.1.3.1 果实的果形、色泽、成熟度均由感官鉴定。果面缺陷和损伤由目测结合测量确定。
6.1.3.2 果实的果径大小用分级标准量果板检测。
6.1.3.3 病虫害用肉眼或用放大镜检查果实的外表征状,并检取样果数个用小刀进行切剖检验,如发现有内部病变时,必须扩大切剖数量,予以严格检查。
6.1.3.4 在同一果实上兼有二项及其以上不同缺陷与损伤项目者,可只记录其中对品质影响较重的一项。
6.1.3.5 检验时,将各种不符合规定的果实检出分项称量或计数,并在检验单上正确记录,按下式计算百分率,算至小数点后一位。
单项不合格果(%)=〔单项不合格果重(或果数)/检验总果重(或总果数)〕×100……(1)
各单项不合格果百分率的总和即为该批鲜梨不合格总果数的百分率。
6.2 理化检验
参照附录B(参考件)理化检验方法操作。
6.3 卫生检验
6.3.1 试样制备:取有代表性的样果8~10个,用水洗净,擦干,纵剖切开,各取相对两小块,切碎混匀,称取500g置于组织捣碎机中捣碎,倒入清洁的玻璃样品瓶中备用。
6.3.2 测定方法:按GB 5009.17及 GB 5009.19规定方法测定。
7 检验规则
7.1 同品种、同等级、同一批收购的鲜梨作为一个检验批次。
7.2 生产单位或生产户在产地或收购点以自包装或代包装交售产品时,必须分清品种、等级,并按包装规定报验。收购单位如发现品种、等级混淆不清,数量错乱,包装不符合规定者可不予验收,须由交售单位或生产户加以整理后再进行抽样检验。
7.3 分散零担收购的梨,也必须分清品种、等级分等验收。称重后按品种、等级分别置放专用果箱内取样进行检验,验收后由收购单位按规定称重包装。
7.4 抽样
7.4.1 抽取样品必须具有代表性,应参照包装日期在全批货物的不同部位按规定数量抽样。
7.4.2 抽样数量:每批在50件以内的抽取2件,51~100件抽取3件,100件以上的以100件抽取3件为基数,每增100件增抽1件,不足100件者以100件计。
7.4.3 如在检验中发现问题,可以酌情增加抽样数量。
7.4.4 分散零担收购时,取样果数不少于100个。
7.5 理化检验取样:在检验大样中选取该批梨果具有成熟度代表性的样果30~40个,供理化和卫生指标检测用。
7.6 检重:在验收时,每件包装内果实的净重必须符合规定重量,如有短缺,必须按规定重量补足。
7.7 收购检验以感官鉴定为主,按5.1条所列各项对样果逐个进行检查,将各种不合格果拣出分别记录、计算后作为评定的依据。理化、卫生检验分析果实的内在质量,作为评定中参考的科学数据。
7.8 经检验评定不符合本等级规定品质条件的梨,应按其实际规格品质定级验收。如交售一方不同意变更等级时,必须进行加工整理后再重新抽样检验,以重验的检验结果为评定等级的根据,重验以一次为限。
7.9 港站验收容许度:
7.9.1 每一包装件中的果实,如不符合该等级规定的品质指标,对不合格部分允许有一定的容许度。
7.9.2 容许度的测定是抽检每一个包装件后,按抽检数综合计算的平均数,以果实的重量或数量加以确定。
7.9.3 优等品中不符合本等级质量的果实不得超过5%,其中碰压、刺伤果不得超过2%,串等果不得超 过2%,食心虫和水烂斑点果不得超过1%,水烂斑点面积不超过0.03cm2。不合格果必须符合次一等果的品质条件,不得有隔等果及病果和烂果。
7.9.4 一、二等品中不符合本等级质量的果实不得超过8%,其中碰压、刺伤果不得超过3%,串等果不得超过3%,食心虫和水烂斑点果不得超过2%,水烂斑点面积不超过0.03cm2,一等品的不合格果不得低于二等品的质量指标,二等品的不合格果中不得包括严重碰压伤、裂口未愈合、病果、烂果在内。另外允许果梗损伤果一等品不超过10%,二等品不超过20%,但都必须带有果梗。
8 包装标志
8.1 同一批货物必须包装一致(有专门要求者除外),每一包装件内必须是同一品种、同一品质、同等成熟度的鲜梨,优等果还要求果径大小和色泽的一致。
8.2 包装容器必须清洁干燥,坚固耐压,无毒,无异味,无腐朽变质现象。包装内面无足以造成果实损伤的尖突物,外部无钉头或尖刺,具有良好的保护作用。
8.3 包装内果实陈列须美观,表层和底层的果实质量必须一致,装果后勿使树叶、枝条、尘土等物质混入容器内影响果实的外观。装果时应注意勿使果梗损伤其他果实。
8.4 鲜梨包装可用纸箱、木箱、塑料箱或条筐,箱装每件净重15~25kg,筐装每件净重25~35kg。
8.4.1 纸箱:用瓦楞纸板制成,分层装果,每层用纸板和纸格或其他材料和形式将果隔开,层数、格数按果实大小和装果数量确定,在两端箱面上应留适当数量的通气孔。装果必须装实装满,防止箱内果实晃动,如有空隙须用清洁柔软的物料填满,装箱后,纸箱合缝处用胶带封严,并用塑料带两道捆扎牢固。
8.4.2 木箱:用清洁、坚实、干燥的木板制成,箱的两侧在箱板间各留缝3条,底、盖可留缝1~2条,缝宽5~10mm。箱底、箱盖和两侧木板的厚度应不低于8mm,两端木板厚度不低于12mm,箱内应选用拉力较强和清洁的纸铺衬,要求能盖住整个箱面,装果时可采用细木花,碎纸条或柔软无毒的化学物质作为果实的填充隔热材料。封箱后,在距木箱两端约10cm处用16号铁丝或铁腰子捆紧加固。
8.4.3 塑料箱:制箱材料的成分必须经卫生部门检验无毒,适于食品包装用。箱上应有通风气孔和防滑设施,箱内应铺衬清洁、坚实具有隔热性能的衬纸或其他材料,其他条件可参照纸箱的包装规定执行。
8.4.4 条筐:果筐必须编制结实,装果35kg的果筐连筐盖干重应达4kg以上,装果25kg的筐连盖的干重应达3kg以上。35kg的条筐规格标准:内上口直径约48.5cm,内底直径约40cm,内膛高约42cm,筐盖直径 约51.5cm,略大于筐口,盖的中部隆起成拱形,全筐共有站条14至16道,每道3根,筐体中间部位织成网状花纹,占筐高的1/3。25kg果的条筐可参照上法编制。条筐装果时应内衬清洁、干燥的蒲包或稻草帘,并在上下部适当铺放清洁、柔软、干燥、无杂质的垫草,每筐用草0.5kg以上。装果后,加盖封筐,至少缝扎8道,果筐外部用麻绳捆扎加固。
8.4.5 包果纸:须清洁完整、质地细软、薄而半透明。具有适当韧性,以及抗潮和透气性能,大小适当,可将果实包紧包严。
8.5 优等果以及要求分层包装的鲜梨,都应采用箱装。用于冷藏的鲜梨,可由库方选择采用适宜的贮藏容器,出库后再按规定进行销售分级包装。
8.6 标志:果箱应在箱的外部印刷或贴上商品标记,果筐内、外应放置和系挂标记卡片。标明品名、品 种、等级、净重、产地、发货人名称、包装日期和挑选人员或代号,要求字迹清晰,容易辨认,完整无缺,不易褪色或失落。如有果径大小或果数要求者,也应在标志上加以标明。
9 运输与保管
9.1 梨果采收后立即按本标准规定的品质条件挑选分级,尽快包装、交售、验收。
9.2 验收后的鲜梨必须根据果实的成熟度和品质情况,迅速组织调运或贮存,按等级品质分别存放。
9.3 梨在站台或码头待运时,必须堆放整齐,通风良好,严禁烈日暴晒、雨淋、注意防冻、防热。
9.4 梨在装卸运输中要注意爱护,轻装轻卸,轻拿轻放。运输工具必须清洁卫生,不得与有毒、有异味、有害的物品混装、混运。
9.5 梨如需要露地堆放时,必须选择地势较高,阴凉通风的地点,根据季节和自然条件用适当物料加以苫盖。
9.6 在贮存鲜梨的库房中,严禁与其他有毒、有异味、发霉、散热以及易于传播病虫的物品混合存放。
9.7 在库内存放时不得落地或靠墙,并要加强防蝇、防鼠措施。
附 录 A
鲜梨品质理化指标
(参考件)
表 A1
项目→ 指标\ 品种 ↓ |
果实硬度 N/cm2 (kgf/cm2) |
可溶性固形物 % 不低于 |
总酸量 % 不高于 |
固酸比
不低于 |
鸭梨 |
39~54 (4.0~5.5) |
10.0 |
0.16 |
62.5∶1 |
酥梨 |
39~54 (4.0~5.5) |
11.0 |
0.16 |
110∶1 |
茌梨 |
63.7~88 (6.5~9.0) |
11.0 |
0.10 |
110∶1 |
雪花梨 |
68.6~88 (7.0~9.0) |
11.0 |
0.12 |
92∶1 |
香水梨 |
58.8~73.5 (6.0~7.5) |
12.0 |
0.25 |
48∶1 |
长把梨 |
68.6~88 (7.0~9.0) |
10.5 |
0.35 |
30∶1 |
秋白梨 |
107.9~117.7 (11.0~12.0) |
11.2 |
0.20 |
56∶1 |
早酥梨 |
69.6~76.5 (7.1~7.8) |
11.0 |
0.24 |
46∶1 |
新世纪梨 |
54~68.6 (5.5~7.0) |
11.5 |
0.16 |
72∶1 |
库尔勒香梨 |
54~73.5 (5.5~7.5) |
11.5 |
0.10 |
115∶1 |
附 录 B
鲜梨理化检验方法
(参考件)
B1 果实硬度
B1.1 仪器:果实硬度计(须经计量部门检定)。
B1.2 测试方法:检取果实15~20个,逐个在果实相对两面的胴部,用小刀削去一层直径为12mm的果皮,尽可能少损及果肉。持果实硬度计垂直地对准果面测试处,缓慢施加压力,使测头压入果肉至规定标线为止,从指示器所指处直接读数,即为果实硬度,统一规定以N/cm2(kgf/cm2)表示试验结果,取其平均值,计算至小数点后一位。
B2 可溶性固形物
B2.1 仪器:手持糖量计(手持折光仪)。
B2.2 测试方法:校正好仪器标尺的焦距和位置,从果实中挤出汁液1~2滴,仔细滴在棱镜平面的中央,迅速关合辅助棱镜,静置1min,朝向光源明亮处调节消色环,视野内出现明暗分界线及与之相应的读数,即果实汁液在20℃下所含可溶性固形物的百分率。若检测环境不是20℃时,可按仪器侧面所附补偿温度计表示的加减数进行校正。连续使用仪器测定不同试样时,应在每次用完后用清水冲洗洁净,再用干燥的镜纸擦干才可继续进行测试。
B3 总酸量(可滴定酸)
B3.1 原理:果实中的有机酸以酚酞作指示剂,应用中和法进行滴定,以所耗用的氢氧化钠标准溶液的毫升数计算总酸量。
B3.2 试剂:
B3.2.1 1%酚酞指示剂:称取酚酞1g溶于100mL95%的乙醇中。
B3.2.2 0.1mol/L氢氧化钠标准溶液:准确称取化学纯氢氧化钠4g(准确至0.1mg),置于1000mL容量瓶中,加新煮沸放冷的蒸馏水溶解后,加水至刻度,摇匀,按下法标定溶液浓度。
标定:准确称取邻苯二甲酸氢钾(化学纯,已经120℃烘2h)0.3~0.4g(准确至0.1mg),置于250mL锥形瓶中,加入新煮沸放冷的蒸馏水100mL,待溶解后摇匀,加酚酞指示剂2~3滴,用氢氧化钠溶液滴至微红色为终点,计算氢氧化钠标准溶液的浓度。
计算公式:
M=W/(V×0.2042)………………………………………………(B1) |
式中:M── |
氢氧化钠标准溶液的浓度,mol/L; |
V── |
滴定时消耗氢氧化钠标准溶液的体积,mL; |
W── |
邻苯二甲酸氢钾的质量,g。 |
B3.3 主要仪器:
a. 天平:感量0.1mg;
b. 电烘箱;
c. 高速捣碎机或研钵;
d. 滴定管:刻度0.05mL;
e. 容量瓶:1000、250、100mL;
f. 移液管:50mL;
g. 锥形瓶、玻璃漏斗、电炉等。
B3.4 试样制备:将测定硬度后的果实10个,逐个纵向分切成8瓣,每一果实取样1瓣,去皮和剜去不可食部分后,切成小块或擦成细丝,以四分法取果样100g,加蒸馏水100mL,置入捣碎机或研钵内迅速研磨成浆,装入清洁容器内备用。
B3.5 测定方法:准确称取试样20g(准确至0.1mg)于小烧杯中,用新煮沸放冷的蒸馏水50~80mL,将试样洗入250mL的容量瓶中,置75~80℃水浴上加温30min,冷却后定容至刻度,摇匀,用脱脂棉过滤,吸取滤液50mL于锥形瓶中,加酚酞指示剂2~3滴,用氢氧化钠标准溶液滴至微红色。
计算公式:
总酸量(%)=〔(M·V×0.067×5)/W〕×100……………………………………(B2) |
式中:M── |
氢氧化钠标准溶液的浓度,mol/L; |
V── |
滴定时消耗氢氧化钠标准溶液数,mL; |
W── |
试样重量(试样浆液20g相当试样10g),g。 |
平行试验允许差为0.05%,取其平均值。
B4 固酸比
以测定的可溶性固形物和总酸量的数值,按式(B3)计算:
固酸比=可溶性固形物/总酸量………………………………………(B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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