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获机械 谷物联合收割机 粮箱容量及卸粮机构性能的测定 GB8094-87
GB 8094—87
本标准规定了标定和测定联合收割机粮箱系统的容量和卸粮速度的统一方法。试验用谷物为小麦。
本标准等同采用ISO 5687—81《收获机械 谷物联合收割机 粮箱容量及卸粮机构性能的测定》。
1 粮箱容量标定和测定
联合收割机的粮箱容量,应在下述条件下用自身的粮箱卸粮系统卸出的小麦容量来表示。
1.1 试验条件
小麦含水率应小于15%,含杂率应小于3%。
开始测定前,为保证粮箱和卸粮系统卸空,在小麦主籽粒流卸出后,卸粮机构应再工作1min。
在粮箱装粮和卸粮过程中,联合收割机应停放在水平地面。其割台和脱粒机构应在标定转速下运转。
1.2 试验
粮箱靠其自身的装粮系统装满,但不应超过溢出位置。然后,操作联合收割机的自身卸粮系统,在标定转速下卸出小麦。
1.3 结果
用卸出的小麦总质量除以测得的每升的小麦质量,计算出粮箱容量。粮箱容量用L表示,并圆整到最接近的百位升。
2 粮箱卸粮系统性能的测定
2.1 最大卸粮速度
卸粮机构开始卸粮5s后,立即接取30s卸出的籽粒,计算最大卸粮速度,用l/s表示。
2.2 卸粮时间
卸粮时间为按第1条规定卸出95%粮箱容量时所需的时间,用s表示。
2.3 平均卸粮速度
用第1条规定的95%粮箱容量除以2.2条规定的卸粮时间,计算出平均卸粮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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