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16151.4—1996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固定式柴油机机房和安装、整机、传动部件及防护装置等有关作业安全的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对与排灌、脱粒、加工、发电等作业机配套的中小功率固定式柴油机(以下简称柴油机)的作业安全技术检验。
2 引用标准
GB 1859 内燃机噪声声功率级的测定 准工程法
GBn 259 中小功率柴油机噪声极限值
GB 10395.1 农林拖拉机和机械 安全技术要求 第一部分:总则
GB 10396 农林拖拉机和机械 安全标志
3 机房和安装要求
3.1 机房必须能遮阳、防雨和挡风,并有良好的采光及通风条件。柴油机露天使用只限于临时性作业如工地抽水、田间脱粒等。
3.2 柴油机在机房内:从排气管一侧到墙壁或其它设备的距离不少于1m,从柴油机正面和盖板一边到墙或其它设备的距离不少于1.5m。
3.3 机房地面平坦,管道及电线的布置不得影响行走或操作。室内不准堆积杂物,保证操作、检查通行方便。
3.4 严禁将易燃、易爆和腐蚀性化学物品带入机房,机房内应配备灭火器、砂箱等防火器材。
3.5 柴油机安装处的地基坚实;机座基础应按各机型规定的尺寸和要求浇制;机器在基础上安装要牢靠,并保持水平;临时性基础必须用桩或重物固定稳妥,运转时不应出现明显的振动、移位、倾斜和沉陷。
3.6 与作业机直联同步传动时,应有共同基础,并要求机组主、被动轴的中心线处于同一轴线上。
3.7 与作业机不在同一基础、采用带传动的机组,其安装要求为:
3.7.1 平带带轮中心距一般是主、被动带轮直径之和的五倍,最小为两倍,交叉带传动要选用较大的中心距;
3.7.2 主、被动轮轴的轴线应平行;
3.7.3 开口传动时,尽可能使传动带的紧边处于主动轮的下方;
3.7.4 主、被动带轮回转中心面(V带轮为槽宽中心面)应处于同一垂直平面上。
4 柴油机
4.1 标牌、编号、标记齐全,字迹清晰;号牌完好,安置在规定的部位。
4.2 外观整洁,机件与仪表齐全,铅封完好,联结紧固,操作机件顺手方便,不得有妨碍操作和影响安全的改装。
4.3 起动性能良好,允许采用所带的起动辅助装置和措施,能在下列环境温度和起动时间条件下顺利起动,起动次数不超过3次,每次间隔2min。
a.手摇起动:不低于5℃,每次不超过30s。
b.电起动:不低于0℃,每次不超过5s。
c.汽油机起动:不低于-5℃,每次不超过2min。
4.4 怠速及最高空转转速正常,运转平稳,没有异响,关闭油门或拉出熄火拉钮即能停止运转;在正常的温度及负荷下,排气烟色正常。
4.5 功率不低于标定功率的85%,燃油消耗率不高于标定燃油消耗率的15%。
4.6 正常工作时间的水温、机油温度、机油压力及燃油压力符合规定要求。
4.7 各管道接头、阀门、螺塞、密封垫圈、油封、水封及结合面垫片齐全完好,结合严密,不漏油,不漏气,不漏水。
4.8 噪声符合GBn 259的规定。测定方法按照GB 1859的规定执行。
4.9 在粉尘条件下,进气系统必须在空气比较干净的环境取气,空气滤清器必须有较强的滤清、去尘能力。散热器外侧,必须有防尘屑的网罩。
4.10 无散热器而用水槽贮存的水作循环冷却液,水槽水面要高于循环水泵叶轮中心;贮水量应满足柴油机的散热要求。
4.11 各电气设备工作正常;电气线路及控制装置完整无损,布置整齐,安装牢靠;蓄电池清洁完好,保持常态电压。
4.12 夜间作业必须配备照明装置,使操作人员能看清机器各部及仪表和环境通道。
4.13 禁止使用敞口桶作燃油箱。
4.14 燃油箱应远离室内裸露电气接头和电器开关。
4.15 在机房中作业时,排气管口必须伸出至室外;管道尽量避免弯曲,长度力求缩短。
4.16 根据作业的防火要求,确定是否需在排气管口设置熄灭或收集废气火星的装置。
5 传动部件及防护装置
5.1 直联同步传动的机组,其主、被动轴间必须使用相应的联轴器,联轴器安装时,应预留大于两轴窜动量之和的轴向间隙。
5.2 带轮无裂纹,工作面不得出现损伤;V带轮轮槽若出现个别不影响使用的缺口,必须去除缺口处的锐边和毛刺。
5.3 转速超过400r/min、质量大于5kg的带轮,应检查静平衡,使能在任意位置停转。
5.4 安装带轮的轴,目测轴头不弯曲。
5.5 带轮与轴配合不得松动,平键必须用螺钉紧定,并用螺母锁定;钩头楔键打紧后,轮毂端面距离钩头应留有不小于10mm的余地,钩头部分不得突出于带轮侧面。
5.6 平带传动:
5.6.1 传动带应清洁无开裂、脱层等损伤;
5.6.2 要根据传动带的布层数或厚度,正确选择皮带扣或皮带螺栓的规格,保证带的接头强度;
5.6.3 皮带扣连接时,带的割口应与带边垂直,皮带扣销轴不得突出于带边。
5.6.4 螺母或铆钉搭接时,紧固件的沉头部分不得突出带的内表面,外层带的接口应朝着运动方向。螺母拧紧后,螺栓露出螺母1~3个螺距。
5.7 V带传动:
5.7.1 胶带应清洁完好,无开裂、脱层现象;
5.7.2 型号及数量必须与带轮槽型及槽数相符;
5.7.3 多带传动时,同一轮系的胶带,其周长及新旧程度应基本相同。
5.8 传动带的张紧度必须适宜。
5.9 外露传动机件以及温度超过70℃的部件,其与人体可能接触方位必须设置防护罩(板、网)。
5.10 长度较大的传动带或无法设置防护罩的部位,可设置安全围栏,留出必须的安全距离。
5.11 所有防护装置应符合GB 10395.1的规定。
5.12 机组的有关部位或防护装置上,应涂刷醒目的转向箭头、有关标志及安全警告。安全标志应符合GB 10396的规定。 |